环办生态〔2016〕108号《关于2016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有关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17-08-14 23:37:29

关于2016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有关情况的通报




环办生态〔2016〕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2016年上半年,我部对全国所有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了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全面了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5年人类活动状况及2013-2015年变化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总体情况

遥感监测结果显示,全国所有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人类活动。人类活动总数156061处,总面积约28546平方公里,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295%。人类活动以居民点和农业用地为主,分别占人类活动总数的47%和31%,占总面积的77%和813%。其他人类活动包括能源设施、工矿用地、采石场、旅游设施、交通设施、养殖场、道路和其它人工设施等,总面积为3157平方公里。

遥感监测发现,2013-2015年期间,共有29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人类活动3780处,面积2339平方公里。其中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采石场104处、工矿用地318处、能源设施335处、交通设施39处、旅游设施86处、养殖场114处、其他人工设施1433处。特别是核心区和缓冲区新增活动1466处,其中采石场、工矿用地、能源设施、旅游设施和养殖场等320处。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

在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的核查中发现,一些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其中先期核查的8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活动580余处。遥感监测和核查结果已被应用于第一批对8省(区)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6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已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地方反馈,明确整改要求,或进行公开通报并作为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移交地方处理问责,部分省(区)已经对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遥感监测和核查结果将应用在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

各地区要对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进一步确认违法违规事实,明确和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限期整改,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逐步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等情况要适时向社会公开。

本次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发现,吉林白山原麝、湖北九宫山、贵州威宁草海和甘肃张掖黑河湿地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较为突出,有的核心区、缓冲区有采石、工矿、养殖等违法违规问题,有的近两年新增违法违规活动较多。请吉林、湖北、贵州、甘肃四省环保厅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公开督办,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和2017年5月底前分别将有关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送我部。

三、认真做好下一步遥感监测相关工作


遥感监测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自然保护区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客观要求,今后将成为常态性工作。我部将每年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两次,对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一次。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工作,认真做好遥感监测结果的实地核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工作。我部将适时对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结果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认真组织核查、不按时上报核查结果、核查中弄虚作假、查处不严的地区和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各地区要会同相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尽快解决此次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或功能区划不清的问题;同时要核实确认行政区域内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等基础数据,并于2016年12月22日前将准确的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基础数据和矢量图以及确定依据等相关材料报送我部,以为今后定期规范开展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执法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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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环办生态,2016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