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21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号)

浏览量:时间:2021-10-27 11:50:18

海关总署关于2021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0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2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doc/98834.html

本文关键词:海关总署,2021年,澳大利亚,进口,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号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