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许〔2011〕173号《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和规范两个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时间:2020-12-21 02:55:06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和规范两个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食药监许〔2011〕173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12月7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86件文件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保健食 品注册检验复核检 验管理办法和规范两个文件的通知【提取码: uh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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