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2〕2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暨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04:08:05 浏览量: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暨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2〕22号






孟津县及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暨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暨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2012年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年,也是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建设友爱洛阳城年,且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将于 4月5日-5月5 日 隆重举行。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为牡丹文化节增光添彩,树立全国文明城市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暨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组,成员单位由孟津县和各城市区政府,市创建办、文明办、花会办、规划局、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旅游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体育局、邮政局、牡丹开发管理办,洛阳日报报业集团、洛阳广播电视台、洛阳飞行学院、洛阳火车站,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洛阳分公司,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


二、任务分工


(一)市规划局


负责大型公益广告位置选定、设置、审批和管理。


(二)市工商局


负责按照指定的公益广告宣传画面及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提供给各类广告牌行政主管部门、各广告经营单位,并负责做好相关画面内容审核和审批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按照规划部门指定的大型广告位,协调更换相应的公益宣传画面内容,并增加现有大型LED电子屏公益宣传播放时间。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负责按照要求将施工围挡广告按5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四)市公用事业局、市城投集团公司


负责按照要求将公交站亭广告及公交车身广告的30%、灯杆广告的50%的比例设置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五)市邮政局


负责按照要求将邮政报刊亭广告按5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并相应增加牡丹元素符号。


(六)市旅游局


负责按照要求将旅游信息亭广告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按80%的比例增加牡丹元素符号;负责将星级宾馆内电梯口LED电子显示屏按市创建办提供的公益宣传口号滚动播出;负责将星级宾馆房间内符合技术要求的电视开机提示语设置为“全国文明城市洛阳欢迎您”或“相约千年帝都共享国色天香”。


(七)市交通局


负责按照要求将出租车车身和高速公路沿线及出入口户外广告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按80%的比例在出租车顶灯箱增加“牡丹花都”牡丹元素符号,在后窗玻璃增加“牡丹花都欢迎您”符号。


(八)市公安局


负责按照要求将路牌广告、出租车站牌、牡丹爱心亭、法制宣传栏广告按5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九)市体育局


负责将新区体育中心广场的四面柱及场馆广告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十)洛阳日报报业集团


负责在报纸、网站、手机报等媒介加大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的密度,负责将阅报栏广告按10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十一)洛阳广播电视台


负责在广播、电视重点时段播发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十二)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


负责按照要求对入网客户和本地客户开通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群发短信业务。


(十三)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洛阳分公司


负责按照要求将本区域内的广告位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十四)洛阳飞行学院、洛阳火车站、洛阳东站、龙门高铁站


负责按照要求将管辖区域内的现有户外广告位(含宣传栏)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十五)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


负责督导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乡镇、街道、社区营造浓厚的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和牡丹文化节、牡丹元素符号氛围,将社区、单位宣传栏、橱窗、广告调整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内容;负责督导辖区商店(商铺)、门头的电子显示屏按市创建办提供的公益宣传口号滚动播出。


(十六)孟津县政府


负责按照要求协调将连霍高速西出口广告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工作重点是王城大道连霍高速西出口南北侧广告塔及附近两处跨街广告。


三、宣传内容


(一)重点宣传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创建为民工作;


(二)重点宣传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的主题、宗旨、基本目标、时间、地点和主要活动等;


(三)重点宣传牡丹花都等牡丹元素符号。


四、集中宣传时间


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集中宣传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至5月5日;牡丹花都等牡丹元素符号及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集中宣传时间为全年。


五、公益广告设置要求


总体要求:画面完整,不得掺加任何商业内容;总数的2/3制作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含牡丹元素符号),1/3制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牡丹元素符号)。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结束后,将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调整为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一)下列位置广告内容调整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1.洛阳东出口、西出口、北出口、南出口户外广告,固定一个面为公益广告。内容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全国文明城市洛阳欢迎您(二者文字并列,画面内容一致,含牡丹元素符号)。


2.新区博物馆西侧、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王城大道和开元大道交叉口、西苑桥南头、老城十字街、西苑桥北头高新区旋转塔至少固定一面交替播放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牡丹元素符号)和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画面(含牡丹元素符号)。


3.连霍、二广、西南环高速塔式广告、桥体广告按30%的比例设置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二)将10个高速出入口大型广告设置为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及标语


内容分别为“牡丹花都欢迎您”、“洛阳--一个国色天香的地方”、“华夏圣地,牡丹花都”、“千年帝都、河洛之根、牡丹花城、丝路起点”等,广告底图融入牡丹元素符号和洛阳标志性图片。


(三)市工商局负责在全市商业广告更换和审批内容中融入牡丹元素符号;市创建办负责在全市公益广告中融入牡丹元素符号


2012年3月中旬,商业广告画面牡丹元素符号使用率达到30%以上,公益广告画面牡丹元素符号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六、实施步骤


(一)全市所有LED显示屏,从发文之日起,100%增加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内容。重点是洛阳飞机场、洛阳火车站、高铁龙门站、洛阳汽车站、王府井百货、中央百货、新都汇、丹尼斯、大张量贩、上海市场、欧亚达建材市场、东周王城广场、牡丹广场、万达广场、青年宫广场等处。


(二)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执委会及市创建办、文明办、规划局、工商局负责召开涉及公益广告业务的部门和相关广告公司的协调会,规划确定公益广告的具体内容、版面、制作标准等。


(三)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户外公益广告要于3月15日前全部制作、安装到位。


(四)从3月16日开始,市创建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牡丹元素符号、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落实不到位,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市创建办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重、工作面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措施得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市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暨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按照牡丹文化节执委会和市创建办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详细的公益广告一览表,明确设置位置、图案、时间、数量等,并将主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于3月5日前报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组办公室(市创建办宣传处),同时到市创建办宣传处复制相关公益广告宣传画面和内容。《洛阳日报》、洛阳广播电视台从3月10日起增加公益广告宣传密度,安排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牡丹元素符号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展播(选登)。


市创建办宣传处联系地址:开元大道224号瑞博大厦四楼


联系人:康留国 


传真:63900617 


电子邮箱:lyscjbxcc@126.com




附件:公益宣传推荐用语






附件




公益宣传推荐用语




一、牡丹文化节、牡丹元素类公益宣传推荐用语


1.第3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欢迎您


2.相约千年帝都共享国色天香


3.牡丹的盛会百姓的节日


4.国色天香情动五洲


5.当好东道主热情迎嘉宾


6.牡丹花都欢迎您


7.洛阳--一个国色天香的地方


8.华夏圣地牡丹花都


9.千年帝都河洛之根牡丹花城丝路起点


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类公益宣传推荐用语


1.全国文明城市洛阳欢迎您


2.欢迎您来到全国文明城市洛阳


3.全国文明城处处讲文明


4.树文明城市形象做文明市民标兵


5.天道酬勤人勤春早文明花开满园春


6.持续创建惠民生文明洛阳总关情


7.珍惜荣誉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8.爱护文明城市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


9.我与城市同在文明与我同行


10.热爱洛阳呵护文明城


11.洛阳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全民齐动手建好咱的家


12.关爱他人幸福自己


13.奉献他人提升自我


14.学习雷锋好榜样弘扬文明新风尚


15.弘扬利他精神培养高尚情操


16.奉献爱心帮助他人


17.文明城市和谐洛阳


18.处处讲文明事事当标兵


19.做文明城市市民树洛阳美好形象


20.我是文明洛阳人优质服务为他人


21.文明无小事事事皆素质


22.做彬彬有礼洛阳人树文明城市好形象


23.当好人做好事长好心有好报


24.学习雷锋事迹弘扬雷锋精神


25.小手牵大手文明路上一起走


26.切实维护和大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7.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8.加强未成年人教育阵地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29.家庭是未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社区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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