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1〕25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遵义会议会址—红军总政治部旧址门厅修缮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1-03-15 21:34:17

国家文物局关于遵义会议会址—红军总政治部旧址门厅修缮工程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1〕251号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遵义会议会址—红军总政治部旧址门厅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黔文旅呈〔202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遵义会议会址-红军总政治部旧址门厅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完善:

(一)修缮工程应以现状整修、结构加固为主,不得大规模更换具有文物价值的构件,严格控制工程量。加强现状勘察和病害分析,参照《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GBT50165-2020)和《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开展结构安全性评估。

(二)进一步明确大木构件糟朽程度及更换的必要性,充分论证梁架打牮拨正的必要性。如确需实施,应补充说明详细做法和各技术要求。明确屋顶瓦件更换的工艺和工程量,核实中小青瓦规格要求。更换A轴明间檐檩建议采用青冈木等坚硬树种。

(三)补充东、西砖墙(山墙)的材料和工艺,对东山墙外倾状态进行安全性评估,如有必要应制定相应支护加固措施。进一步论证重做“仿清水砖墙”的必要性。

(四)统筹实施旧址门厅修缮工程和白蚁防治方案。评估旧址蚁害分布情况,明确白蚁整治范围和措施,建议由专业队伍负责设计和实施。

(五)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规范文本表述和图纸标注,补充工程概算章节和施工期间文物安全预案。

三、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补充、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四、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支护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加强施工协调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全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

五、请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请你局督导有关单位做好文物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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