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26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侯马市供电公司运检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1-11-19 22:36:21

国家文物局关于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侯马市供电公司运检综合用房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265号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在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侯马市供电公司运检综合用房项目建设的请示》(晋文物〔2021〕1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侯马晋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侯马市供电公司运检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一、请你局组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发掘工作,明确已发现遗迹性质和价值;建议通过植物遮挡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拟建建筑的景观影响。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做好施工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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