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厅函〔2021〕4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2-01-02 06:16: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函
建办厅函〔2021〕457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北京市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有关工作的请示》(京建文〔2021〕2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5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