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441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东坡赤壁保护范围内循环道路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2-01-07 04:04:06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坡赤壁保护范围内循环道路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441号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呈报东坡赤壁循环道路建设项目的请示》(鄂文旅文〔2021〕29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东坡赤壁保护范围内进行循环道路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文物影响评估。客观评估拟建项目对文物建筑、景观风貌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减缓措施。

(二)调整优化设计方案。山区园路不应增设护栏,补充其竖向设计内容,并采用当地传统铺装。调整栈道、观景台设计,最大限度减小其构筑物体量,调整护栏外观及其构件、节点设计,确保其朴素、低调。补充施工区域环境风貌修复及水体治理措施。补充施工期间振动、扬尘等与文物建筑安全相关的监测、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规范完善图纸。补充东坡赤壁周边交通详图。补充标注工程至文物建筑的距离。

二、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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