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2〕1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等地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2-07 02:49:50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等地上市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上证发〔2022〕1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支持陕西、河南、天津地区应对新冠疫情,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功能,经研究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减免下列项目收费:

一、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二、本所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注册地在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的上市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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