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宣函〔2022〕29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五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3-31 05:55:55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五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的通知





办宣函〔2022〕294号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是开展水情教育的重要实体平台,为进一步做好基地设立申报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宣〔2018〕235号)要求和新阶段开展水情教育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水利部办公厅会同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编制了《国家水情教育基地设立申报指南》(见附件1)。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基地设立申报指南要求,做好2022年第五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组织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在对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具有水情教育功能的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场馆场所综合运行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做好第五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推荐基地数量原则上为1个,其中人口大省(大于5000万人)且已设立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数量3个以下的可推荐2个。

二、申报要求

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按照《国家水情教育基地设立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填写《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和《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3),附反映基地情况和开展水情教育活动的图片、媒体对基地的公开报道、宣传册、读本读物等支撑佐证材料。同时提交反映基地总体情况和鲜明特点的5分钟视频。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管理系统(http://slzx.zgswh.com.cn)在线填写《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表》和《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书》,经推荐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5月底前上传系统。

四、申报汇报与答辩

基地评审会视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派1名代表在专家评审会汇报和答辩,汇报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4分钟。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便于申报联络,各申报单位请安排一名同志作为联络人,提前加入申报QQ群(543997323)。

联系人:王栋 火传鲁

电话:(010)63205034 63205027

邮箱:slbxuanjiao@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

邮编:100038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1:国家水情教育基地设立申报指南

2: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表

3: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申报书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law/130229.html

本文关键词:办宣函,水利部,办公厅,申报,第五批,水情,教育,基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