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5-07 04:33:30

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档办发〔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委、局),各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财政局、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2021年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第三批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截止目前,各试点单位已完成试点工作并通过验收,试点工作中形成了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现将通过验收的518家试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试点单位“以点带面”示范效应,带动本地区、本单位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以及《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2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试点单 位名单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law/131733.html

本文关键词:档办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验收,单位,名单,第三批,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