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48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尸乡沟商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偃师区滨河大道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07-17 05:02:21

国家文物局关于尸乡沟商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偃师区滨河大道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物考函〔2022〕483号






河南省文物局: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上报洛阳市偃师区滨河大道连接线工程涉及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22〕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尸乡沟商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偃师区滨河大道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

(一)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遗址整体格局及城河空间关系的影响,尽可能减少遗址南城墙与洛河间的现代城市要素,科学展现遗址选址特点、历史环境变迁与古代城市发展的互动关系。

(二)结合《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规划》修编,合理规划调整遗址保护区划内城市道路和基础设施,按照遗址周边环形路规划思路,逐步迁出穿压遗址的商汤大道等过境交通道路,远期借用堤顶路连接滨河路作为环路南段时,应结合洛河北大堤局部南移的规划思路,将道路向南迁出遗址保护范围。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进一步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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