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2〕85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闻喜县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09-11 02:54:07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闻喜县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文物博函〔2022〕859号








闻喜县文物保护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南宋绍兴二十七年司马伋牒文一级文物修复计划的请示》(闻文保发〔202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一级文物南宋绍兴二十七年司马伋牒文(总登记号:1408232180000300003763)修复事项。

二、联合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单位,加强对原装裱材料与工艺的研究,有针对性地编制保护修复方案。

三、修复时建立详细的修复档案,撰写修复报告,并于修复结束3个月内,将修复报告和评估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修复完成应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控制文物保存、展示环境,确保文物得到妥善保护。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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