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2〕107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岐山县博物馆馆藏卫盉等2件一级文物复制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10-29 06:14:08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岐山县博物馆馆藏卫盉等2件一级文物复制事项的批复





文物博函〔2022〕1073号







岐山县博物馆:

《岐山县博物馆关于申请复制卫盉等2件馆藏一级文物的请示》(岐博字〔2022〕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西周卫盉(总登记号:844)、西周亻朕 匜(总登记号:846)等2件一级文物的复制事项。复制数量各1件,用于陈列展示。

二、复制过程中,请严格执行文物复制的有关规定,确保文物安全。

三、按照《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规定,保存好相关技术资料,加强对复制品及文物数据的安全管理。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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