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2〕107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云南省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清云南提督总兵官印复制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11-21 20:35:12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云南省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清云南提督总兵官印复制事项的批复






文物博函〔2022〕1072号







云南省博物馆:

《云南省博物馆关于对馆藏一级文物“清云南提督总兵官印”进行数字化非接触无损复制工作的请示》(云博馆字〔2022〕8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一级文物清云南提督总兵官印(总登记号:清咸5)的复制事项。复制数量1件,用于陈列展示。

二、复制过程中,请严格执行文物复制的有关规定,确保文物安全。

三、按照《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规定,保存好相关技术资料,加强对复制品及文物数据的安全管理。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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