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129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炳灵寺石窟保护区划内大寺沟防洪治理工程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01-09 05:10:51

国家文物局关于炳灵寺石窟保护区划内大寺沟防洪治理工程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2〕1295号






甘肃省文物局:

《甘肃省文物局关于呈报炳灵寺大寺沟防洪治理工程涉及炳灵寺石窟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22〕7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炳灵寺石窟保护区划内实施大寺沟防洪治理工程。

一、对所报工程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直沟治理必要性分析。客观分析直沟在炳灵寺石窟窟前沟谷上游水土流失、泥石流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以及直沟泥石流裹挟物(含山体垮塌形成的裹挟物)在窟前沟谷淤积中的占比,明确泥石流裹挟物主要来源位置。

(二)深化直沟治理可行性分析。定量分析直沟治理措施实施前后水土流失、泥沙下泄规模以及窟前沟谷泥沙淤积变化情况。分析拟建防洪治理设施超过使用年限后,对水土流失、泥石流和窟前淤积的影响,以及可能诱发的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完善拟建防洪治理设施设计。细化泥石流裹挟物主要来源区段和坡降较大区段的工程措施,加大拟建固床坎基础埋深至河床冲刷深度以下,强化最大洪水时拟建谷坊的稳定性,并尽可能延长拟建防洪治理设施的使用年限。

(四)细化拟建防洪治理设施完后的日常养护措施、监测措施,以及雨季小范围清淤措施。适当扩大生态护坡措施的实施范围和覆盖率,补充说明分布区段采取采取单侧岸坡治理的原因。补充施工后期的景观风貌修复措施。

(五)细化施工方案,补充文物本体临时支护、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避免在临近文物本体区域使用大型工程机械或重型车辆,严控施工震动、扬尘等对文物本体、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的负面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督,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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