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渔〔2017〕7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渔港监督暨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11-24 23:44:3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渔港监督暨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农办渔〔2017〕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部内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部定于2017年12月上旬召开全国渔港监督暨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和“十三五”时期渔港监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分析交流新时代渔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研究新时期渔港管理发展新定位、新方向,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渔港监督和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5日,4日报到、5日开会、6日离会,会期1天。

会议地点:大连国际金融会议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68号,电话:0411-82408888)。

三、参会人员

(一)沿海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分管负责同志,2017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组组长;

(二)各省(区、市)渔业主管厅(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

(三)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处负责同志,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渔业船舶检验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中国渔业协会、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南海渔业中心有关同志;

(四)受邀新闻媒体。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交叉检查组全面总结2017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结合渔业绿色健康发展新理念,提出问题建议,谋划2017年和新时期渔业安全生产督察工作思路,形成交流发言材料(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提前报会务组。

(二)会议安排渔港管理工作交流座谈,请各地结合辖区实际,按照渔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新时期渔港管理新定位和新思路等主题准备发言材料。

(三)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按要求派员参会。

(四)请于11月27日前将经验交流材料和会议代表回执报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高航、郝晓龙。

联系电话:13384117005、13384113090,0411-82893701。

传真及邮箱:0411-82890483,gaoh1212@sina.com。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人:孙千涵,010-59192982。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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