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外函〔2019〕30号《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的函》

浏览量:时间:2019-05-06 19:59:39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的函





教外函〔2019〕3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商请批准成立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的函》(黑政函〔2018〕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经专家评议并审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学院隶属于东北林业大学,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英文译名为Aulin College,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

二、合作设立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东北林业大学和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办学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三、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开展本科、硕士学历教育,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生物技术(071002H)、化学(070301H)等三个本科专业,以及生态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增设专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办学总规模为1200人。本科生每年招收285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人,生物技术95人,化学90人),由东北林业大学通过招生计划增量安排;硕士研究生每年招收20人,其中计划内招收10人,自主招生招收10人。

五、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颁发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完成一个办学周期后,经双方评估合格,颁发外方高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不以学生赴外方高校学习为必要条件。对于自主招生的硕士研究生,仅颁发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学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规定确定。

七、东北林业大学奥林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为MOE23NZA02DNR20191977N(许可证另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报。

八、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东北林业大学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专此函复。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977N)



教育部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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