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海批〔2019〕3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部分码头泊位期限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19-12-09 22:06:49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连云港港赣榆港区部分码头泊位期限的批复





交海批〔2019〕36号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延长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期限的请示》(苏商海〔2019〕588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赣榆港区201#液体化工泊位和202#、203#、204#通用码头,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24日。

你厅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确保临时进出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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