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规划函〔2019〕28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日友好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呼吸系统方向)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19-12-26 00:00:39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日友好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呼吸系统方向)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





国卫规划函〔2019〕285号






中日友好医院:

你院《关于报请审批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呼吸系统方向)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请示》(友办报〔2019〕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呼吸系统方向)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及科研相关设备、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和部分业务用房改造。概算总投资16,053万元,资金来源为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0万元和医院自筹资金1,053万元共同解决。

请你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本着控制建设标准、节约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抓紧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48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国卫规划发〔2018〕7号)规定,加强全过程监督和概算管理,确保不突破批复的总投资概算。

此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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