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6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桑犊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工程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0-03-04 10:09:09

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桑犊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工程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160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在桑犊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工程的请示》(鲁文旅呈〔2020〕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桑犊故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工程。

一、所报方案尚需进一步细化勘察设计内容,明确拟建道路与遗址的空间位置关系,建议结合遗址周边整体环境、景观视线分析结论,采用高大乔木遮挡等方式降低拟建道路的文物影响。同时,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施工强度,做好施工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补充道路基础、护坡、涵洞、排水、绿化等方案内容。

二、请你厅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进一步开展全面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请你厅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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