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27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刘基庙及墓保护区划内伯温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0-05-01 04:12:13

国家文物局关于刘基庙及墓保护区划内伯温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0〕279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再次审批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刘基庙及墓保护区划内实施伯温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的请示》(浙文物发〔2020〕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刘基庙及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伯温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减小建筑密度和体量,适当缩减壹号苑、贰号苑、伯温养生苑的建筑体量,紧邻保护范围的建筑层数以一层为宜。

(二)细化设计方案,补充能够体现当地特色的建筑外观细节,道路铺装、场地绿化应体现当地乡土特色。

(三)充分考虑项目施工对文物的影响,补充必要的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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