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0〕52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山纪念堂保护区划内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改造方案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0-06-23 01:51:51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山纪念堂保护区划内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改造方案意见的函







文物革函〔2020〕520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山纪念堂建设控制地带内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粤文物审〔2020〕5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教学楼改造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补充和完善:

(一)深化文物影响评估,优化楼体外观和植物园设计,尽量降低对中山纪念堂的视觉影响。外立面色调应延续历史传统,采用与文物本体和整体风貌更加协调的色调。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应由有相关文物影响评估经验的第三方机构独立编制。

(二)西面围墙应采用通透或半通透材料,墙帽宜使用绿色琉璃瓦,与中山纪念堂围墙相呼应。外加玻璃电梯应采用无反光玻璃,面向中山纪念堂“百步梯”的教学楼外墙不宜安装空调外挂设备。

(三)补充施工过程的文物监测措施及各项指标监测要求。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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