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执法函〔2020〕68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解除挂牌督办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12-15 00:39:54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解除挂牌督办的通知






环办执法函〔2020〕681号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关于对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57号)要求,你厅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按照限期整治、溯源调查、依法查处、信息公开四项标准要求进行整改。襄阳市原孔湾镇砖瓦厂内露天堆存硫酸渣、磷石膏的固体废物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并通过我部组织的核查,你厅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

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问题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督促相关地方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巩固挂牌督办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0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关于对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57号)要求,你厅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按照限期整治、溯源调查、依法查处、信息公开四项标准要求进行整改。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民福社区堆存未经处置的1万吨尾砂的固体废物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并通过我部组织的核查,你厅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

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问题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督促相关地方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快整改进度,巩固挂牌督办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0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关于对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57号)要求,你厅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按照限期整治、溯源调查、依法查处、信息公开四项标准要求进行整改。曲靖市罗平县挖玉冲村堆存约2万吨矸石、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青鱼社区小海口村堆存约11万吨钢渣、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营兴中路旁堆存大量磷石膏等3个固体废物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并全部通过我部组织的核查,你厅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

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3个问题解除挂牌督办。请你厅督促相关地方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快整改进度,巩固挂牌督办整改成果,举一反三,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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