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2号《国家文物局关于水西双塔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亮化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1-01-19 02:51:47

国家文物局关于水西双塔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亮化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保函〔2021〕12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水西双塔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亮化工程项目的请示》(皖文物保〔2020〕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水西双塔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亮化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在拟开挖区域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水西双塔的现行法定保护区划及建设控制要求,确保前后一致。

(三)进一步完善现状勘察。补充勘察塔周边场地现状,完善设计条件及建设依据;补充涉及开挖及树木砍伐的前期勘察、分析;补充评估照明设施外观对文物环境的影响。

(四)应结合古塔特点和周边环境优化照明设计。补充深化场地设计,不得破坏古树名木;适当降低灯杆高度;充分评估夜间照明在较大范围内的总体效果,避免整体氛围过于明亮、喧嚣,取消节日模式中的冲天光柱。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和考古工作结果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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