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注册处处长谈“先照后证”改革

来源: 时间:2014-12-14 03:39:00

  据悉,2014年的8月12日和10月24日,国务院分两批公布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2014年8月19日,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为了给《通知》的顺利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抓好改革落实,保障“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特邀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处处长尹光炬、副处长韩毅做客视频直播间,就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强改革实施后的市场监管等问题接受专访。

  主题:谈“先照后证”改革

  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10点(星期二)

  地点:河南日报报业大厦

  嘉宾: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处处长 尹光炬

     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处副处长 韩毅

访谈现场

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处处长 尹光炬

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处副处长 韩 毅

12月9日,河南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处处长尹光炬、副处长韩毅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后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强改革实施后的市场监管等问题接受了专访。

  释义

  “先照后证”即先发执照后办理审批手续

  据尹光炬介绍,“先证后照”是指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先到许可审批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先照后证”是指市场主体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获得特定行业的经营资格。

  市场主体从事“先照后证”审批事项经营的,均可以先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不需要提交相关许可审批文件、证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再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审批部门申办许可审批。工商部门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许可审批文件、证件,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核发营业执照。

  目的

  降低企业成本 促进政府简政放权

  韩毅说,据不完全统计,改革之前工商登记的前置许可审批项目达230余项。实施“先照后证”后,就是要大刀阔斧的削减不必要的前置审批以及过于繁琐的审核环节,缩减注册时间,这对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政府简政放权都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推动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三是有利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效果

  为企业松绑 给企业带来利好和红利

  尹光炬称,对于我省的各类企业来说,“先照后证”可以避免企业由于没有取得许可而无法开展前期筹建,从而丧失一些市场机会的问题。在没有实行“先照后证”之前,企业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就无法开展一些前期的筹建,如没法进行相关银行开户、建设厂房,购买设备等,使得其开展企业经营的条件受阻。前置改后置,在当前“时间就是金钱”的市场竞争中,就是为企业松绑,直接给企业的利好和红利。特别对于小微企业和草根的创业者来说,利好最大。

  据不完全统计,8月12日以来,全省先后办理“先照后证”企业设立达3000余户。通过“先照后证”改革,企业已顺利拿到营业执照并开展前期筹建,有的企业已经办好了相关审批手续开始经营,有的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措施

  四项举措保障“先照后证”顺利实施

  就如何落实好“先照后证”这一《通知》要求,尹光炬说,我省工商部门在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中,具体有四项举措:

  第一,省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不折不扣、积极主动地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改革落实。第二,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新闻网站等媒体,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了改革事项,积极做好“先照后证”改革政策、成果展示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三,组织完成了对全系统注册登记人员关于“先照后证”改革政策文件以及操作流程的培训工作,确保人员队伍素质满足改革需要。第四,“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后,为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目前省工商局、省编办正在抓紧梳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防止监管缺位、监管不到位,全面落实“宽进严管”。(记者 李瑞/文 刘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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