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担任曼谷人民币清算行

来源: 时间:2015-01-08 01:51:00

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继续加快。继2015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有限公司担任吉隆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后,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担任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签署了在泰国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还与泰国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这是继港澳台地区及新加坡、伦敦、法兰克福、首尔、巴黎、卢森堡、多哈、多伦多、吉伦坡、悉尼之后,在海外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最新布局。

公开资料显示,泰国是东盟创始成员国之一,是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泰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近年来,中泰双边关系不断增强,已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3年中泰双边贸易额达到712.6亿美元,两国计划在2015年将双边贸易额扩大至1000亿美元。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央行续签了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此次中国在曼谷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标志着中泰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银行表示,这是工行继担任新加坡、卢森堡、多哈、多伦多人民币清算行之后,第五次获得中国央行授予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资格,对于工行建立全球化、跨时区的人民币清算业务网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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