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6关如1关”

来源: 时间:2015-04-04 03:17:00

2015年4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在呼和浩特、满洲里、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海关启动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据了解,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打破关区界限,在充分尊重市场和物流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形成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形成“一中心、四平台”的区域通关一体化作业架构。

改革的重点在于推进简政放权,给予企业通关更多自主权,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一体化通关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允许代理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允许区域外报关企业在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区域海关直接报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需要实施查验的,可由企业根据物流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在口岸或属地海关监管场所实施查验。

目前,呼和浩特、满洲里、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海关,已建立健全改革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有序开展,确保5月1日在东北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届时,自治区企业可通过电子口岸,自主选择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任一口岸向海关提交报关信息,彻底解除了以往区内企业受注册地辖区的申报限制,对需要实施查验的货物,可由企业根据物流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在口岸或属地海关监管场所实施查验,实现“6关如1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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