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陕西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来源: 时间:2016-01-30 02:03:23

改革进行时:陕西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陕西省工商局日前制定出台《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试点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登记程序、信息公示和异议处置途径等相关事项。

《意见》指出,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应遵循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工作原则。领取营业执照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开展经营活动但无债权债务的企业,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为企业自主申请、企业资产清算、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核准受理。

《意见》要求,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企业,应自主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依申请予以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前应成立清算组,清算企业资产,不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申请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应通过报纸或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登记机关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应及时受理,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此外,《意见》明确异议处置途径。企业采取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欺诈手段通过简易程序取得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查处。注销登记核准后,税务机关对清税情况提出异议,经核实发现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应终止简易注销程序,恢复注销前登记状态。企业因债务问题产生民事纠纷,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据悉,陕西省工商局将确定不同类型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加强登记注册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广泛宣传和解读与企业简易注销工作相关问题,确保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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