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明电〔2021〕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恶劣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3-23 14:46:3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雨雪恶劣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21〕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据气象部门预报,2月24日夜间至3月1日白天,我省将有明显雨雪天气过程,局地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宝鸡、咸阳、西安、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将出现小到中雨或雨夹雪,榆林、延安、铜川以及秦岭山区将出现中到大雪。本次雨雪天气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将对道路交通、农业、电力、供热、供水、通信和群众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为切实做好雨雪恶劣天气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各级交通、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会商研判,加强协同配合,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急弯陡坡、隧道出入口、桥面、匝道、桥头引道等易积雪结冰和连续下坡、视距不良等危险路段进行常态化除冰除雪,每2小时巡查一次。公安交管部门要启动战时勤务机制,落实24小时巡逻查控制度,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要加大运力调配,结合春运返程、学生返校等重点时段做好提前分流工作,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要及时发布各类交通安全预警、路况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导驾驶人员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驶线路。

二、保障基本生产生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旅游景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防范,严格落实雨雪天气安全管理措施,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农业部门要组织做好大棚设施除雪、加固及防寒保温工作,抓好畜禽管理,强化动物防疫和疫情监测。民政等部门要密切关注雨雪天气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时开展救灾救助工作。电力、供暖、供水、供气、通信等单位要抓紧组织对相关基础设施的检查维修,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项问题,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及时做好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雨雪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商评估,认真分析低温、雨雪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办法,增强公众防范应对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重点关注道路交通、客流运输等领域安全,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全力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灾情险情,立即出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本轮雨雪恶劣天气应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夯实各级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最大程度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省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巡查和抽查暗访,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因工作落实不力、麻痹大意、松散懈怠,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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