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1〕10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郑先林、余四民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1-09-01 21:28:52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郑先林、余四民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鄂政函〔2021〕107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郑先林、余四民为烈士的请示》(武汉政文〔2020〕92号)收悉。经审核,郑先林,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姚岗村人,生前是木兰乡护林防火员;余四民,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经堂庙村人,生前是木兰乡护林防火员。2019年10月1日,郑先林、余四民在扑救山火时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郑先林、余四民为烈士。

特此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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