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电〔2022〕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2-04-11 22:37:3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鄂政办电〔2022〕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春节以来,全省发生4起因取暖、洗浴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导致11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武汉市发生3起、导致9人死亡、2人受伤,孝感市发生1起、导致2人死亡。为深刻汲取教训,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4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教训,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化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两微一端”和抖音、快手等网络媒体,积极策划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用火用电主题宣传,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开学安全第一课的内容。卫健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医的宣传作用。气象部门要加强低温天气预报及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提醒。广大基层单位要采取开设宣传栏、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做到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组织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下沉党员、志愿者等力量,开展进村入户“敲门行动”,逐村逐户逐人宣传提醒,全方位宣传安全防范常识、应急自救知识。

三、强化源头治理。要以保证室内空气流通为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动员引导居民采取对取暖、洗浴用房实施开凿透气孔、全面检查取暖洗浴用具烟道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要对五保户居住点、精准脱贫集中安置点、养老院、留守老人居住点的取暖洗浴设施设备,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做到不漏一户。要优化农村取暖能源结构,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安全取暖设备,为“五保老人”“留守老人”等群体免费送热水袋,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取暖方式。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市场上销售的取暖用炭、火盆等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销售主体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提示责任。

四、实施社会共治。要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内容,落实网格员定期上门提示、巡查制度。要建立健全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包保机制,包入户宣传、包隐患排查、包提醒到位,做到不漏一人。要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员落实包保,加大入户宣传、巡查力度。要织密织牢基层邻里守望、相互关照网络,完善村民代表、党员“五户联防”机制,做到风险联防、隐患联治、遇事联救。

五、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医院等,要备齐备足一氧化碳中毒急救设备和药品,做好医护人员值班安排,全面做好救治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举一反三,针对即将到来的生产旺季和气温回升季节特点,切实做好受限空间作业中毒、夏季学生溺水事件的防范工作,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六、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县、乡属地管理责任是否压实、入户宣传是否到位、物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不安全取暖习俗是否革除、木炭及火盆销售从业者是否履行安全提示责任。省政府将把各地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范畴,并将于近期组织督导组,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细不实不到位的,特别是再次发生中毒、死亡事件的,加大考核扣分比重,并提请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从严问责。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请于3月15日前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应急办(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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