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2〕9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双庆扬水站保护范围内实施邹城市湖水东调供水工程一级泵站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06-08 01:10:3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双庆扬水站保护范围内实施邹城市湖水东调供水工程一级泵站建设项目的批复






鲁政字〔2022〕90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庆扬水站保护范围内进行邹城市湖水东调供水工程一级泵站建设的请示》(济政呈〔202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庆扬水站保护范围内实施邹城市湖水东调供水工程一级泵站建设项目。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修改完善后的工程设计方案开展项目施工,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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