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2〕2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西堼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秦口河沾化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下游段)建设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12-04 12:08:5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西堼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秦口河沾化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下游段)建设项目的批复






鲁政字〔2022〕229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堼遗址保护范围内秦口河沾化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下游段)建设项目的请示》(滨政呈〔2022〕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西堼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秦口河沾化区段综合治理工程(下游段)建设项目。

二、你市应组织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施工建设,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三、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研究提出项目调整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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