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22〕7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320国道嘉兴段收费项目及收费站有关事宜的复函》

浏览量:时间:2023-01-20 20:51:1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320国道嘉兴段收费项目及收费站有关事宜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2〕79号






省交通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集团《关于提前终止320国道嘉兴段收费的请示》(浙交投〔2022〕26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320国道嘉兴段收费的意见》(浙交〔2022〕14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320国道嘉兴段收费项目,并撤销320国道七星、洪合收费站。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二、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鉴定、验收、移交和对外公布等具体事宜。省交通集团要会同属地政府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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