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价检〔2016〕1368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游览参观景区明码标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6-11-18 01:36:06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游览参观景区明码标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发改价检〔2016〕1368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为规范我省游览参观景区门票及景区内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游览参观景区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促进我省旅游行业健康发展,我委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游览参观景区明码标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向辖区内所有景区做好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各景区落实好本《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附件:河南省游览参观景区明码标价 实施办法(试行).PDF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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