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科〔2016〕182号 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6-11-18 01:47:20
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科〔2016〕18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部门:
为规范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制定了《河南省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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