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函〔2023〕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315省道东阳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复函》

浏览量:时间:2023-04-18 03:23:0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置315省道东阳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3〕13号







东阳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

东阳市政府《关于要求设立315省道东阳市超限检测站的请示》(东政〔2022〕3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设置315省道东阳超限运输检测站的意见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东阳市在315省道K2+100直线段右侧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站。

二、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应符合《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三、超限运输检测站及工作人员由东阳市在当地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内自行解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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