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秘〔2023〕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投资“赛马”激励地区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23-05-05 01:50:4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投资“赛马”激励地区的通报





皖政办秘〔2023〕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第四季度扩大有效投资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滁州、合肥、六安、马鞍山、池州5个市,长丰县、濉溪县、涡阳县、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颍上县、寿县、来安县、六安市金安区、和县、无为市、广德市、枞阳县、石台县、潜山市、黟县16个县(市、区)予以通报。省有关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激励举措。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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