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字〔2023〕5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吉安娑罗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建立吉安布袋口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10-29 0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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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吉安娑罗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建立吉安布袋口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赣府字〔2023〕59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省林业局: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撤销吉安县娑罗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和新建吉安县天河布袋口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吉府字〔2022〕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吉安娑罗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撤销前吉安娑罗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40公顷。

二、同意建立吉安布袋口县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23.32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70.59公顷,实验区面积252.73公顷。

三、吉安布袋口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四至范围和具体功能分区情况由省林业局另行公布。

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落实好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抓紧组织开展勘界立标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同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科研监测,强化保护措施,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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