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外资〔2017〕148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06-19 02:50:2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外资〔2017〕148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落实好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1号)的部署要求,持续扩大招商引资,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大力吸引一批龙头型、基地型项目落户河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请各地发展改革委按照稳增长、保态势、扩优势、补短板、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认真研究符合本地利用外资工作特点的政策措施,精心谋划一批对本地区开放发展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扩大开放招商领域。鼓励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采矿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包括科技、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文化旅游、中介咨询、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健康养老、会展等方面的现代服务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招商项目。

2、强化地方特色。各地要加强调研,结合全省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差异化、错位化发展格局,认真研究谋划,择优选择项目,不断提高开放招商质量。

3、加强项目管理。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库,每年对项目库中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更新汇总。按照谋划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方式滚动发展。

4、精心组织落实。每个季度末的当月15日向省发展改革委定期报送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按附表格式填报信息),及时沟通、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在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招商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5、各地发展改革委每年从当地项目库中筛选出一批重大项目,于每年度一季度末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每个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每年分别上报15个和5个重大项目),并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推介。

6、上报项目按附表格式填报并盖章,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今年谋划实施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联系人:刘贺伟 孙任希宇

电 话:0371-69691522 69691523(传真)

信 箱:henanwzc@163.com



附表:2017年重大招商项目统计表(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policy/20479.html

本文关键词:豫发改外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引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