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办发〔2016〕3号《广西推进“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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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推进“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7日
 

 

 

 


广西推进“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糖料蔗主产区生产发展规划(2015-2020年)》(发改农经〔2015〕1101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区糖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3〕36号)精神和自治区有关“双高”基地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加大统筹协调、政策支持、财政扶持,突出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树立从选地开始相关主体参与系统谋划推进机械化理念,着力解决阻碍“双高”基地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及阻碍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问题,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使用效果,努力突破机收瓶颈,加快“双高”基地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发展步伐,有效降低糖料蔗生产成本,提升我区蔗糖产业国际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即2020/2021年榨季,下同),打造60个机具配套到位、经营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优、作业面积大的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队等在“双高”基地从事糖料蔗耕种管收全程或专业化机械化服务的示范性农机服务组织;500万亩“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其中机耕、机种、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8%、85%、50%。机械化中耕培土水平达到70%。

(二)年度目标。

2015-2019年“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度目标分别达到64%、66%、67%、69%、74%。

三、标准要求

(一)地块。

糖料蔗基地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相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含200亩,下同),单幅地块长度大于200米、宽度大于25米、坡度13度以下,实行统一种植和经营管理面积在7.5亩以上;单幅地块长度超过1000米的,原则上以200-500米长度划分地块;地块内部局部起伏高差应控制在10厘米以内;没有出露石芽、树根、水泥墩柱、电杆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障碍物,适于机械作业特别是高效机收作业。

(二)田间道路。

包括田间主干道和工作道路。田间主干道宽度应在4-6米,采用泥结石路面,道路密度不小于30米/公顷;工作道路宽度为3-4米,道路密度要求在40米/公顷以上。田间道路必须满足农机作业地头回转及糖料蔗运输车辆行走要求;路面压实度应满足糖料蔗运输与生产需要,并充分考虑路边排水需要。

(三)水利。

输水干管、配水管网工程及喷头、滴灌带、滴灌管、微灌带,水沟、水渠等田间水利设施满足全程机械化作业需要。

(四)蔗种。

选用高产高糖、宿根性好、抗倒伏、耐压、易剥叶、种茎种芽好、无病害、适合于机收作业的优良品种。

(五)制糖前处理工艺。

应能保证切段式糖料蔗在收获后24小时内加工完毕。卸蔗平台和蔗槽改造应满足切段式糖料蔗机械收获要求。

(六)机耕。

深耕深度30厘米以上,深松深度40厘米以上。

(七)机种。

种植模式应利于机收作业。等行距种植,行距为1.2米以上;宽窄行种植,宽行距为1.2米以上,窄行距为0.3-0.4米。开沟深度30-50厘米,种植深度25-30厘米。

(八)机械化中耕培土。

整行培土高度均匀,高度为8-15厘米。机械培土时植株损伤率≤8%。

(九)机械化植保。

机械化喷雾作业时,要求将药水雾化成100-300微米的雾滴,确保雾化均匀,黏着性好;弥雾作业时,应利用高速气流将药水雾化成75-100微米的雾滴,确保雾滴细小、飘散性好、分布均匀、覆盖面积大;喷烟或超低(容)量喷雾作业时,应利用高温气流使预热后的烟剂发生热裂变,形成1-50微米的烟雾,通过高速气流吹送。

(十)机收。

应根据地块大小和行距选配合适的收获机械开展收获作业。机收时要求宿根破头率≤10%;含杂率,切段式≤10%,整秆式≤5%;总损失率,切段式≤10%,整秆式≤7%。具体指标由制糖企业、种植业主、机收业主等根据实际商定。

(十一)宿根管理。

机械破垄松蔸、行间深松、盖膜、施肥施药和除草时,要求伤蔸率<5%。破垄深度应控制在12-20厘米。

四、推进措施


(一)制定完善标准。

1.“双高”蔗地标准。一是制定《“双高”蔗地整治规范》。(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农机局、质监局配合)二是制定《“双高”基地机耕道路建设规范》。(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机局、质监局配合)三是制定《“双高”蔗地杆线埋设规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自治区农机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南方电网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配合)四是制定《“双高”蔗地水利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水利厅牵头,自治区农机局、质监局配合)

2.机械化作业标准。制定《糖料蔗生产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规范》、《糖料蔗机械宽窄行种植作业技术规范》、《糖料蔗机械联合收获作业技术规范》。(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农业厅、质监局配合)

3.甘蔗机械产品标准。制定《甘蔗种植机技术条件》、《甘蔗田间收集搬运机技术条件》、《自走式中耕机技术条件》。(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质监局配合)

4.糖料蔗集运机械产品标准。制定《切段式机收糖料蔗集运挂车技术条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农机局、质监局配合)

5.制糖前处理工艺改造标准。制定《切段式机收糖料蔗收储加工规范》、《糖料蔗前处理工艺及设备技术规程》。(自治区糖业局牵头,自治区质监局配合)

6.糖料蔗品种标准。制定《适宜全程机械化糖料蔗品种选育和评定标准》。(农业厅牵头,广西农科院和自治区农机局、质监局配合)

7.修订原有标准。根据“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机械化发展需要,适时修订《甘蔗种植机作业质量》、《甘蔗中耕施肥培土机械作业质量》等标准。(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质监局配合)

(二)强化标准蔗地建设。

1.推进土地流转。培育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对流转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合作社,根据其申报情况财政给予适当扶持;开展“小块并大块”,统一规划,统一开展机械化耕种收生产经营;推动土地经营权向制糖企业和其它有条件、有能力的经营主体流转。(农业厅牵头,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国土资源厅、农机局、财政厅配合)

2.搞好土地整治。在地质条件允许前提下,通过降坡、填沟,炸石、捡石,清除地面以下60厘米范围内的石质等,提高蔗地整治质量,确保农业机械作业顺利开展。“双高”基地应采用捡石机筛捡石块,作业开支纳入土地整治经费。(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双高”基地办配合)

3.迁移障碍物。做好规划,开通迁改申报审批“绿色通道”,迁移“双高”基地糖料蔗种植地块内水泥墩柱、电杆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障碍物,保障大型机械顺利通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广西电网公司、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配合)

(三)促进农机农艺融合。

1.加快推广适宜机收蔗种和标准化种植。一是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适宜机收品种的引进、研发、试验、选育、示范及推广应用。鼓励糖料蔗种植业主就近自建基地,繁育适宜机械作业的自用蔗种。(农业厅牵头,广西农科院、科技厅、财政厅配合)二是推行蔗地标准化种植。在连片地块内推行统一的种植时间、种植行距、下种量、田间管理等标准化种植模式,满足机械连片收获要求。(农业厅牵头,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广西农科院配合)

2.推进机械植保作业。推广使用喷杆式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遥控飞机喷雾机等高效植保机械,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扶持专业植保服务组织开展“双高”基地遥控飞机喷雾机植保社会化服务。(农业厅牵头,民航广西空管分局和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农机局配合)

3.推进机械中耕培土。加快推广应用大中型中耕施肥培土机,引进高地隙拖拉机、高机架中耕施肥培土机,提高培土质量,改善机收作业条件。(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农业厅、财政厅配合)

4.加强宿根蔗管理。将宿根蔗机械行间深松作业纳入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范围,促进高效宿根蔗破垄施肥盖膜,蔗叶还田、蔗叶收集打捆、残膜回收等农业机械的示范推广,引导种植业主在收获后及时开展机械破垄松蔸、机械行间深松作业,改善蔗地质量,确保宿根蔗产量。(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农业厅、财政厅配合)

(四)强化全程机械化示范。

1.建设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依托农机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在糖料蔗主产县(市、区)建设一批“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服务范围2万亩,其中核心区2000亩,辐射带动3万亩。每个基地培育1个示范性农机服务组织,配备70台套左右农机具,建设1个全程机械化区域服务中心。着重开展品种优选、种植模式、机具配套方案试验示范,探讨农机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方法,研究总结糖料蔗机械化生产经营管理成功模式,为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提供可复制、借鉴的样板。区域服务中心具备机械保管、维修保养、配件存放、技术培训、机具改进、新机具新技术试用试验等功能。自治区于2016-2018年重点扶持崇左市、来宾市、南宁市、柳州市建设区域服务中心试点,每市2个,自治区财政补助每个区域服务中心300万元,主要用于区域服务中心的机棚机库建设、维修及培训基地建设补助,开展高效机械化模式试验示范。(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双高”基地办、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糖业局和广西农科院配合)

2.推进现代装备信息化试验示范。财政支持购置设备开展现代农机装备信息化试验示范。一是开展深松整地信息化试点。2016-2018年给“双高”基地作业的深松机和深耕犁配备一定数量深松整地监测仪。二是扩大糖料蔗机械作业信息化试点。2016-2020年给“双高”基地糖料蔗收获机、种植机配备一定数量的农业用北斗终端(含移动基站)。(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财政厅配合)

3.强化管理与技术培训。2016-2020年,依托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每年培训“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规划、管理、技术人员和机手、维修人员等共3200人。符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条件的,由农业厅等部门纳入教育培训工程进行培训。(农业厅牵头,自治区农机局、“双高”基地办、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糖业局、财政厅配合)

(五)保障糖料蔗进厂和加工顺畅。

1.改造升级制糖前处理工艺设备。加强规划指导,加快制糖企业卸蔗平台、蔗槽等前处理工艺及设备的升级改造,形成高效卸蔗系统和高效清选系统,利于机收糖料蔗进厂压榨。制糖企业建设糖料蔗自卸平台、升级改造蔗槽等,自治区整合国家有关资金和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糖业局、财政厅配合)

2.开通绿色通道。督促制糖企业改进、优化糖料蔗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优先发放充足蔗票,确保切段式糖料蔗在收获后24小时内加工完毕。(自治区糖业局牵头,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运输厅、农机局配合)

3.指导、协调地方研究商定糖料蔗扣杂办法。指导、协调制糖企业、种植业主、机收业主等根据不同季节、天气、湿度等实际商定扣杂率及其执行办法。(自治区糖业届牵头,自治区农业厅、农机局配合)

4.发展高效切段式糖料蔗集运模式。一是探索、完善田间收集搬运机→公路集运箱或集运挂车(15-30吨)→大马力拖拉机或汽车车头牵引→制糖企业等切段式糖料蔗集运模式。(自治区糖业局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农机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双高”基地办配合)二是实行切段式机收糖料蔗运输补助。鼓励制糖企业、种植业主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财政也可适当扶持。(自治区糖业局牵头,自治区农机局、“双高”基地办配合)三是探索用于运输切段式机收糖料蔗的公路集运挂车和改装运输车辆,榨季期间在糖料蔗地头至制糖企业之间运行的办法。(自治区糖业局牵头,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农机局配合)

(六)加快机械研发与试验鉴定。

1.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大中型甘蔗收获机研发。一是组织区内农机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列入“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等相关项目支持,重点研发、熟化、升级大中型糖料蔗收获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二是争取国家“糖料蔗机械研发联合体”研发资金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机局和广西农科院配合)

2.自治区扶持开展适用机械研发。2015-2020年每年安徘一定资金,重点支持智能化预切式甘蔗种植机、联合收获机和捡石机、集运挂车研发,支持一批中、小型甘蔗种植、中耕培土、收获、收集搬运机械等技术升级与中试试验、示范。(科技厅牵头,自治区农机局、广西农科院、财政厅配合)

3.建设大型糖料蔗机械试验检测鉴定基地。建设规模2100亩(其中征用100亩用于建设糖料蔗机械检验场、租用2000亩用于种植糖料蔗),作为公益性大型糖料蔗机械试用、试验和检测基地,加快糖料蔗机械检测鉴定。建设期为2016-2018年。(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质监局和广西农科院配合)

4.解决鉴定机构糖料蔗机械检验鉴定资质。加快新研发生产的糖料蔗机械产品标准制定和检验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保障新研发生产的糖料蔗机械尽快批量生产、投入使用。(自治区质监局牵头,自治区农机局配合)

(七)强化扶持引导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1.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社评比向以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为主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入选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社的,优先安排合作社农用设施用地,优先安排财政扶持、奖补资金。根据“双高”基地发展需要,提高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量和补贴资金额。(自治区财政厅、农机局牵头,农业厅、国土资源厅配合)

2.鼓励制糖企业开展全程机械化服务。推动制糖企业作为全程机械化的实施主体,做好全程机械化规划,搞好相关环节组织、协调。鼓励制糖企业成立、控股、参股农机服务组织。制糖企业成立的农机作业服务队视同农机服务组织,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自治区糖业局牵头,自治区农机局配合)

3.强化农机购置补贴与补助支持。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糖料蔗机械倾斜,向农机服务组织倾斜。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满足糖料蔗机械购置需要。实行农机服务组织规模购置糖料蔗机械预先报告制度,便于自治区统筹预拨补贴资金。二是自治区财政每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与补助资金,满足“双高”基地糖料蔗机械自治区购置补贴与补助资金需要。三是改进补贴与补助措施。市、县(市、区)可对糖料蔗机械进行累加补贴、补助。改善补贴流程,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开展在购机地和主要作业地申办糖料蔗机械购置补贴试点。(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财政厅配合)

4.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指导糖料蔗机械生产、销售企业在“双高”基地范围内加大维修点设置密度,提高零部件储备水平。加强在用农机质量监管,对糖料蔗机械持续开展质量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全面公开,督促厂商整改。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对糖料蔗机械质量投诉要实时响应、优先处理、全程跟踪、及时办结。(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八)建立合作共赢平台。

1.建立O2O信息平台。依托广西农机化信息网建立广西“双高“基地机械化O2O信息平台,为“双高”基地建设业主与农机服务组织提供机械作业、农机人才供求等信息提供公益性发布平台。(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双高”基地办配合)

2.举办供需交流会。利用广西“双高”基地机械化O2O信息平台,每年举办线下广西“双高”基地建设与农机化服务供需双向交流会,提高基地建设业主与农机服务组织的合作水平,促进农机人才有序流动,推进“双高”基地机械化发展。(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双高”基地办配合)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全程机械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双高”基地建设的龙头,是从根本上降低糖料蔗生产成本、提高我区蔗糖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是衡量“双高”基地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尺。糖料蔗主产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级“双高”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工作,深入调研,系统思维谋划全程机械化工作,下大力气协调解决全程机械化发展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推动“双高”基地机械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分工,履职尽责,细化办法措施,合力推进“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自治区和糖料蔗主产区市、县(市、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要把“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杌械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做好各级人民政府和“双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参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具体工作。为加强工作沟通、联系,区直有关部门要指定1名处级干部作为推进“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联络员,于2016年1月底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农机局。

六、保障措施

(一)实行绩效考评。

本方案所列工作作为“双高”基地建设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由自治区“双高”基地办细化考评细则,在实施期内逐年对糖料蔗主产市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自治区“双高”基地办要会同自治区农机局、统计局完善全程机械化统计体系,强化工作推进。自治区“双高”基地办、农机局要在每年8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榨季“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情况报告,总结发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存在困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配套支持政策。

自治区财政农机购置贷款贴息资金向农机服务组织倾斜。继续开展农业部支持广西购置糖料蔗收获机金融租赁试点。农机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服务中心用地,视同设施农业配套设施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有关规定亦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加强项目管理。

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强化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强化统筹推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

及时总结、推广高效全程机械化模式。大力宣传“双高”基地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程机械化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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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桂政办发, 广西, 双高, 基地, 生产, 机械化, 实施方案, 2015,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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