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函〔2017〕7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运城经济开发区和空港经济开发区整合并扩区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17-06-27 03:33:46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运城经济开发区和空港经济开发区整合并扩区的批复




晋政函〔2017〕78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运城经济开发区和空港经济开发区整合并扩区的请示》(运政请字〔2017〕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运城经济开发区和空港经济开发区整合,设立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运城开发区)并扩区。

二、扩区后的运城开发区规划面积105.63平方公里,根据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期开发建设。省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尽快为其核定四至范围。

三、你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加强对运城开发区的领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组织编制运城开发区总体规划。

四、运城开发区要组织编制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查同意。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运城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优化管理服务,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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