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7〕7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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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意见




青政办〔2017〕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提升我省农牧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农牧种业综合生产能力,满足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种业实力、保障供种安全为重点,以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以服务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为统领,以建设现代种业体系为主线,以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良种繁育体系,着力提升农牧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农牧种业发展水平,为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从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转变,从科研机构育种向科研机构育种与企业育种相结合转变,着力培育以育繁推一体化为主的种业企业,初步建成符合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企业发展体系、管理服务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和品种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机制灵活、生产集约、竞争有序、运行高效、规模发展的现代种业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合理布局。依托高原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禀赋,不断优化农牧种业发展布局,大力推进特色制(繁)种基地建设,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坚持科研、生产与推广相结合,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模式,提高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自主培育,适度引进。加快新品种(品系)自主培育,适当从国内外引进良种资源,注重制(繁)种先进技术引进、改良和创新。

———坚持统筹兼顾,扶优扶强。加强对种业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途径做大做强,增强发展实力和创新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以政府投资为引导,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牧种业发展。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引导支持种子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转型发展。

———坚持依法保护,科学利用。正确处理品种改良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建立健全种子市场全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依法开展品种审定、品种保护、种子执法等工作。

(四)区域布局。

———农作物种业。按照不同作物对制(繁)种条件的不同要求,分别布局在五个农作物制(繁)种区。小麦重点布局在湟水黄河谷地和柴达木盆地繁种区,主要包括大通、湟中、互助、乐都、平安、贵德、德令哈、都兰等县(市、区);青稞重点布局在柴达木盆地和青南高寒繁种区,主要包括大通、湟源、化隆、门源、共和、贵南、都兰等县;蚕豆重点布局在湟水黄河谷地繁种区,主要包括大通、湟中、湟源、互助、共和等县;马铃薯重点布局在东部中高位山旱地繁种区,主要包括大通、湟中、湟源、民和、乐都、平安、互助等县(区);油菜重点布局在东部水地和中高位山旱地繁种区,杂交油菜制种主要在互助、大通、湟中、贵德等县,白菜型油菜繁种主要布局在门源、共和、贵南、大通、互助、化隆等县;蔬菜重点布局在湟水、黄河谷地和柴达木盆地繁种区,主要包括西宁、湟中、大通、乐都、循化、贵德、格尔木等县(市、区)。

———畜禽种业。牦牛、藏羊以三江源地区和环湖农牧交错区牦牛、藏羊主产区为重点,包括玉树、果洛、海北、海南各县及河南、泽库、天峻县,突出牦牛、藏羊本品种选育,培育适合不同生态环境条件的牦牛、藏羊新品种(品系),提高种畜供种能力。欧拉型藏羊要限区单独选育,防止乱引乱交。良种肉牛、肉羊以东部农业区浅脑山地区和环湖农牧交错区细毛羊、半细毛羊主产区为重点,兼顾环湖农牧交错区的半农半牧区,包括西宁、海东各县(区)及同仁、尖扎、共和、贵德、贵南、海晏、门源、乌兰、都兰、德令哈、格尔木等县(市)。良种肉牛以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为主推品种,引进肉牛冻精进行人工授精技术改良。良种肉羊以无角陶赛特羊、小尾寒羊为主,引进省外优良品种,加强良种肉羊扩繁能力。毛绒用羊以青海细毛羊、青海半细毛羊、柴达木绒山羊为主,以现有种畜场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大品种选育力度,巩固提高生产性能。高产奶牛以东部农业区水热条件较好的川水地区和城镇郊区为重点,兼顾环湖农牧交错区的中型城镇地区,包括西宁、海东各县(区)及贵德、共和、德令哈、格尔木等县(市)。以荷斯坦奶牛为主,通过引进国内外优良冻精和胚胎,加强种公牛站和标准化改良站建设,培育优秀种公牛,全面实施奶牛遗传改良计划,大力推广应用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技术,不断提高奶牛生产水平。生猪、家禽以黄河、湟水流域水热条件较好的地区为重点,兼顾环湖农牧交错区的城镇郊区,包括西宁、海东各县(区)及德令哈、格尔木、都兰、乌兰、贵德、共和、同仁、尖扎、刚察等县(市)。以八眉猪、海东鸡、专用型蛋鸡和肉鸡为主,兼顾发展藏香猪、野猪等。八眉猪以互助、湟中县为主,海东鸡以互助、化隆县为主,其他地区重点提升现有种猪场生产能力。以“土三元”、“洋三元”杂交生产体系为主,推广普及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种猪生产性能。家禽以东部农业区为主,兼顾环湖农牧交错区,以引进推广优良蛋鸡、肉鸡品种为主,建立良种鸡推广体系。

———牧草种业。一年生饲草良种和优良豆科牧草良种繁育基地以海东、西宁市为重点区域,主要繁育优质燕麦系列品种、黑麦等一年生禾本科牧草品种和毛苕子、箭筈豌豆等豆科品种;多年生牧草良种繁育基地以海南、海北、黄南、海西州为重点区域,主要繁育青海冷地早熟禾、青海草地早熟禾、青海中华羊茅、同德小花碱茅等生态草种和青牧1号老芒麦、同德短芒披碱草等禾本科牧草良种。

———渔业种业。冷水鱼以西宁市郊、大通县、海南州龙羊峡、黄南州尖扎县为重点区域;土著鱼以西宁市郊、共和、化隆、循化、刚察、班玛县为重点区域。

二、重点任务

(五)着力构建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经营机制,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巩固提高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青稞等优势作物育种能力,切实加强蔬菜、主要畜禽品种、水产品种和优质牧草选育能力建设。支持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进行商业化、工厂化育繁研究开发,开展良种选育和规模化、工厂化生产,加快推进商业化育种。支持种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发展壮大,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引导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发展农牧种业合作经营,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现代种业建设项目,引导种业企业、合作社带动农牧民发展种业生产,支持种业企业与制种大户、农牧民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出台《青海省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实施方案》,将省农林科学院作为种业权益改革试点单位,进一步深化种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鼓励科技人员通过兼职、挂职、离岗创业、签订合同等方式,与企业开展人才合作,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积极开展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试点,促进种业企业逐步成为商业化育种主体,不断完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现代种业发展水平。

(六)大力推进良种生产基地建设。种植业:巩固保护现有优势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探索开辟高原特色作物种子繁育基地。不断加强小麦优质高产新品种选育、三圃田建设、蚕豆制繁种、有机藜麦良种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油菜、马铃薯、青稞、蔬菜四大特色产业良种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杂交油菜亲本繁殖力度和青稞、马铃薯、豆类等作物常规品种原种繁殖力度,将我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杂交油菜制种基地、优质青稞繁育基地和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全省建设高标准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60万亩。油菜以大通、湟中、互助、化隆、门源、共和、贵南7县为重点,稳定制繁种面积,拓展域外市场。年杂交油菜制种基地稳定在3万亩,白菜型油菜繁种基地稳定在2万亩。杂交油菜省内外年推广面积达到650万亩,其中省内150万亩;白菜型油菜省内外推广面积达到150万亩,其中省内65万亩。马铃薯以国家实施马铃薯主粮化战略为契机,年脱毒种薯基地增加到30万亩。在满足省内马铃薯用种需求的同时,依托我省培育的优良品种,继续扩大省外市场占有份额,省外推广种植面积发展到650万亩以上。青稞每年建立繁种基地6万亩,省内种植面积增加到80万亩。在满足省内生产用种需求的同时,加大向临近省区推广力度,省外供种增加到50万亩以上。蔬菜每年建立特色良种繁育基地2000亩。依托乐都区寿乐镇拱棚种植基地,建立乐都长辣椒良种繁育基地40亩;以乐都区高店、雨润镇为重点,建立乐都紫皮大蒜繁种基地260亩;以循化、民和、化隆县为主,建立循化线辣椒良种繁育基地200亩;以西宁市、贵德县、格尔木市为重点,建立西宁莴笋、西宁菠菜良种繁育基地500亩;以大通、湟源县为重点,建立大通鸡腿葱、胡萝卜良种繁育基地500亩。同时,因地制宜,建立油白菜、生菜、萝卜、荷兰豆等其他特色蔬菜良种繁育基地500亩。畜牧业:进一步加大保种场建设力度,改扩建牦牛、藏羊种畜场27个,新建藏羊种羊场4个,全省牦牛、藏羊种畜场生产能力分别由现在的62%、37%提高到70%、50%以上。加强牦牛、藏羊、肉牛肉羊等种畜禽繁育基地建设,重点在海北、西宁、海东建设4个规模化良种肉牛繁育基地,不断提高良种肉牛自繁自育能力;在互助、乐都、刚察县(区)建设藏香猪、野猪繁育基地,提升种猪繁育水平。草业:积极打造现代化牧草良种制繁种基地,建成牧草良种繁育基地35万亩以上,环湖地区建设青海中华羊茅、青海冷地早熟禾、青海草地早熟禾、青牧1号老芒麦、同德小花碱茅、同德短芒披碱草等多年生牧草良种基地22万亩以上,东部农业区建设燕麦系列品种、黑麦、箭筈豌豆、毛苕子等一年生牧草良种基地13万亩左右。渔业:强化大通县鲑鳟鱼良种场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良种供种,加大鲑鳟鱼亲本选育、保存和制种研发力度,加速建立自我供种体系。加快备选良种繁育基地水源地遴选,培育建立后备鲑鳟鱼育苗繁种基地1处,防范疫病传播风险,形成与现有繁种基地互为补充的良种供种格局。

(七)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力度。严格品种管理,完善品种引种登记备案制度。设立省级牧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推进牧草新品种审定程序,建立牧草新品种三级繁育体系,保证新品种良种率和市场供应率。加强农牧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现代种业先进适用技术熟化集成、组装配套和示范推广力度。狠抓优良品种选育、驯化、引种及展示示范,加快良种推广速度,挖掘良种增产潜力,主要农作物良种商品率达到15%,良种覆盖率达到98%,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科技贡献率提升到45%。牧草良种覆盖率达到80%。全面落实畜牧良种补贴政策,规范良种畜禽引入机制;加强牦牛、藏羊本品种选育,全面推广牦牛、藏羊高效养殖技术;加快青海细毛羊、半细毛羊、柴达木绒山羊选育和品种推广力度。加强标准化改良站建设,制定完善肉牛、肉羊、奶牛、生猪遗传改良计划,推进良种奶牛、肉牛、肉羊、瘦肉型猪品种改良和良种肉鸡、蛋鸡推广工作,不断完善畜禽品种改良体系。突出牦牛、藏羊本品种选育,培育2至4个通过国家级审(认)定的新品种(品系);牦牛、藏羊选育覆盖面提高5个百分点;荷斯坦奶牛数量占奶牛能繁比例达到70%以上;生猪、家禽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加大生产用鲑鳟鱼育苗制种育种研发力度,逐步提高自我供种能力,三倍体、鲑鳟鱼育苗繁育规模保持在1200万尾以上,完善青海湖裸鲤等土著鱼类繁育基础设施建设,增殖用鱼苗繁育规模达到3350万尾,其中青海湖裸鲤鱼苗3000万尾,其他土著鱼类鱼苗350万尾。生产用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八)大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鼓励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打造1至2个具有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建设2至3个青海冷地早熟禾、青海中华羊茅、同德短芒披碱草、青牧1号老芒麦、青海燕麦系列牧草良种繁育中心。以国家级、省级畜禽种业为重点,以优势品种为基础,支持企业建设育种科研创新平台,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育种研发中心和繁育基地,培育2个种畜禽核心种业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畜禽种业品牌。不断增强畜禽新品种(品系)选育培育能力,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畜禽新品种,打造国家级青海牦牛、细毛羊、青海藏羊3个育种中心,逐步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转型升级,推进商业化育种进程,不断提高种畜生产水平。

(九)稳步提高种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严格种子市场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加快建立农牧良种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种子质量检测、认证(DUS)制度,重点建立种子质量检测、认证体系。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建立农作物种子网上信息交流和交易平台,鼓励种子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促进种业优势互补,提升种业质量安全水平。研究制定种畜禽疫病净化工作方案,加强种畜禽垂直传播性疫病为主的疫病净化和控制。出台青海省种畜禽场监测计划,突出种畜禽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加强种业监管与检测体系建设、强化良种生产源头监管和日常检测,建立良种质量安全长效保障机制。推进依法治种,依法开展品种测试、品种审定、品种保护和品种退出等工作,完善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种业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依法加强农牧业种业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开展质量检验监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可靠。依法开展种业生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种业企业、育种单位、品种权人和农牧民的合法利益。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抢购套购、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十)积极开展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及种业企业开展农牧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深度评价和重要功能基因发掘,建设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全省主要农牧种业品种资源数据库。依托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复份库优势,建立健全农作物和优质牧草种质资源基因库、畜禽种质资源保种场(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列入国家级名录品种为主,加快建设保种场、省级保护区和基因库,紧扣保护、监测和利用三个重点环节,围绕重点资源,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分品种保护方案,分类施策。保护完善现有21个多年生禾本科牧草和一年生优良牧草以及2700份牧草种质资源,全覆盖保护好已列入省级保护名录的21个畜禽品种,建立省级遗传资源数据库,初步建成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和种畜禽质量评估体系。对现有的青海高原大通牦牛、青海藏羊、青海骆驼、海东鸡等12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改造升级,建设青海毛驴、玉树马、柴达木马等6个保护区和柴达木黄牛、青海山羊等10个资源保种场,健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立青海省畜禽遗传资源备份库,依托牦牛育种创新联盟,在大通牛场建立国家级牦牛种质资源库,健全牦牛遗传信息数据库。支持种质资源开发、常规品种培育、关键技术及标准研发,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动态监测评估,逐步建立公益性种质资源交流利用平台,促进公益性种质资源共享,为商业化育种提供有力支撑。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扶持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各项投资,支持良种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良种选育、良种制(繁)基地建设、技术推广、质检体系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研究。省级财政支持实施农牧“种业振兴工程”,扶持高原特色种业骨干企业发展。引导农牧企业、合作社承担种业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种业,不断增加种业发展投入。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诚信机制,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农牧种业的有效信贷投入。

(十二)完善配套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贯彻落实国家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等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提高防灾、减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完善农牧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种子田开展保险试点,减少农牧业良种产业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

(十三)强化人才培育。加强农牧种业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培养本地人才。加大种业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创建现代种业科技创新团队,依托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和“三区”科技人才专项培养计划等,加快培养种业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种业人才高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种业科研、生产、营销服务和管理人才。强化对种业企业科研、生产、检验、营销、管理等人员培训,加强对制(繁)种农牧民技术培训,培养制(繁)种能手和制种大户,为全省现代农牧种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现代农牧种业发展,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制定本地区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规划和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支持种业企业从事育繁推工作,为促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形成共同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快速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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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青政办,青海省,办公厅,现代,农牧,种业,发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