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7〕8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08-11 02:47:24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89号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8日



文件及附件:szbf[2017]89(2017-06-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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