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政办〔2017〕5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09-07 15:17:32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豫法政办〔2017〕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央部门驻豫执法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法政〔2017〕1号)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清思路,提高认识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经过多年持续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逐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效改善,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提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7年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强力推进年”,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做好部署


(一)开展三项制度试点。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确定在洛阳市、鹤壁市、信阳市、巩义市4个地方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的有关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指导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监督落实,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试点单位要把推进试点作为重要工作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供全省推广使用。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是促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有效途径。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制定、修订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可以随机抽查制定发布情况。

(三)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发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情况,推选一批具有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参考。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主动申报和逐级推荐工作,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执法案卷进行通报表扬,充分发挥优秀执法案卷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行“互联网+行政执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逐步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情况。在全省开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推动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每年7月、12月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情况。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对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情况综合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五)组织行政执法培训。以“规范执法”为主题,结合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采取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分级、分层次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六)推选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对首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培育,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发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选取3个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本系统内选取3个市、县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培育对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择优推荐所培育的示范点,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验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每5年将对确定的示范点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不符合示范点条件的,一律取消示范点资格。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是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事项,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工作。要加强执法保障,改善执法条件,落实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工作落实。2017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从“打基础”、“促提升”进入“重实效”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健全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强化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及时总结、沟通工作推进情况,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已经分解细化(见附件1、2),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要督导内容,纳入全省依法行政督导体系。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跟踪整体推进情况,固化已经取得的成果,完善已见成效的做法,强化相对薄弱的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附件:

1.年度工作任务细则(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点击此处下载.doc

2.年度工作任务细则(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点击此处下载.doc


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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