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基础〔2017〕1006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17-10-25 01:13:34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17〕1006号





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新发改基础〔2017〕3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密切我省与京津冀地区联系,优化全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提升沿太行区域交通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带动沿线旅游及资源开发,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中原城市群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

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参与该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新乡市辉县市黄水乡老庄北,设黄水枢纽互通式立交与新乡块村营至营盘高速公路相交;沿山前区向西南,经椿树庄北、杨和寺北,至上八里镇枣园南设八里沟互通式立交,与S230(原X038)相交;至北平南上跨石门河,至上八里镇西上跨关山迎宾大道,经马头口北、古台西,至薄壁镇北;继续向西南经霍加庄南,至西沈庄西设宝泉互通式立交,与S230(原S306)相交;至拾家庄西上跨峪河,终点位于哭联庄北,设云宝枢纽互通式立交与武云高速相交。项目全长约29.54公里。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4处,新建特大桥1座、大桥9座,设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配套建设宝泉互通式立交连接线4.3公里。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5.0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5.02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000201700028)、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沿太行高速公路新乡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豫国土资函〔2017〕54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文件精神,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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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豫发改基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行,高速公路,新乡,项目,核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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