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能源〔2017〕95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建设节点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1-19 01:03:33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建设节点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能源〔2017〕954号






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省骨干煤炭企业:

为汲取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中2016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整改经验,确保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年底前竣工验收,各有关单位制定了项目建设节点计划表,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已编制实行煤矿安全改造(含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节点计划项目共计35个,其中,河南能化集团18个、平煤神马集团11个、郑煤集团3个、神火集团3个。项目建设节点计划表细化了投资计划下达、资金到位、招投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关键环节节点时间,明确了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项目单位责任人、项目关键环节时间及其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是项目顺利实施和检查落实的重要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各骨干煤炭企业要按照项目建设节点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细化关键环节工作方案,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进展统计监测,按时完成月调度任务。同时,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项目节点计划实施纳入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牵头部门的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并与责任人的薪酬、奖惩挂钩。

河南能化集团鹤煤公司十矿安全改造、平煤神马集团长虹煤矿安全改造两个项目因突出事故等原因无法按国家计划实施,请抓紧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开展投资计划调整工作。

(二)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据项目节点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我委将会同财政、行业管理及安全监察等部门开展不定期督导。

对不能按期完成国家任务的责任单位,按照国家政策,采取公开通报、收回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惩罚性措施分类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所在地或所属集团所有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申请一至两年,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建设节点计划表【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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