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商办发〔2016〕1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11-29 02:43:04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京工商办发〔2016〕1号







各区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现将《工商总局关于印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工商办字〔2015〕2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附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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