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商办发〔2016〕1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01 02:12: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





桂工商办发〔2016〕192号







各设区市工商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发〔2016〕13号)文件的阶段工作部署,经自治区工商局领导同意,现就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测监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平台、网站管理责任

各市工商局要以当地主要网络交易平台、独立的电子商务网站(含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落实平台网站管理责任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工作。每年四季度是网络市场商品集中促销期,特别是“双十一”前期,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当地主要网络交易网站、网络交易平台、平台上差评多的网店以及重点商品领域等开展定向监测,加大规范网络商品集中促销活动,强化监测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的先涨价再促销、不退定金、刷单虚构交易和评价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

二、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强化后续落地查处。

各市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10月19日-20日在江苏省徐州市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网监信息化系统技术优势,为本条线和传统业务条线办理涉网案件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要抓住舆论敏感期,集中曝光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发挥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确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

三、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监管合作。

各市工商部门要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加强对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的监管,抓住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的关键。通过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一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使互联网企业切实肩负起商业环境提供者的角色,不断强化内部质量管控,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此推动中国整个市场信用、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互联网企业积极加入到社会共治的行列中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到监管和消费维权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通过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方式,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促进网络交易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各市工商局将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通过OA发至自治区工商局网监处邮箱。

联系人:翟青文,139771642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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